广州拟调中小学招生政策 人户不一致入学无需迁户
原标题:人户不一致 入学无需迁户
广州拟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
各级财政资助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要参与派位;“人户不一致”可向房产所在区申请小学学位;小升初方面,集团办学不得择优推荐直升……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新起草的《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广州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将有新动作。目前《办法》正内部征集意见。
单位、村、集体办园
剩余学位参与派位
从2013年起,广州市、区两级公办园开始面向社会派位,《办法》明确提出,获各级财政资助(含奖补)的公办幼儿园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这也意味着未来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将增多。
具体说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获各级财政资助(含奖补)的镇(街)、村集体办幼儿园,未来都将参与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的方案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出,未来市、区两级公办园将同期招生,统一在每年4月中旬在市、区招考网上公布招生计划,4月下旬统一网上报名。
对于市民关注的双胞胎问题,《办法》提出凡符合报名资格者将实行捆绑制度招生,网上报名只填写1名幼儿资料,并备注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即可。一旦摇中,经幼儿园审核后办理双胞胎(或多胞胎)同园入读手续。
可向房产所在区申请学位
房产在花都、居住在天河,遇到这类情况,小孩上学如何处理?《办法》对“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属一个区”时分五类处理:
一是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明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房产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这意味着家长不需要迁移户口,也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不过,这个学位是该居住地的地段生还是由各区统筹安排则没有明确;
二是根据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不在户籍区居住,而在其他五个区实际居住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位于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的行政区,但在中心城区仍具有居住条件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三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自购房产,但随祖辈实际居住,户籍地址与祖辈名下房产地址一致的,可向随祖辈实际居住的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四是适龄儿童因家庭拆迁导致户籍地与拆迁安置地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拆迁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五是适龄儿童因政府部门安排入住保障房导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属同一区的,可向保障房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2017年择校比例降至5%
据了解,按照国家今年相关文件的要求,择校将掐得越来越紧。为此《办法》中也明确,2015年始,公办小学就近入学生源比例必须占实际招生总数90%以上。2017年始,公办小学就近入学生源比例必须占实际招生总数95%以上。换句话来说,从2017年开始,公办小学择校比例不得超过5%。其同时规定,公办小学招生结束后,必须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际招生总数、就近入学生源总数、非就近入学生源总数。
地段调整须有家长代表参与论证
家长购买学位房,最担心的就是地段调整。有的市民因为担心房价上涨,提前几年买好的对应学位房,但是却因为地段微调导致孩子上不了心仪小学,从而产生矛盾冲突。对此,《办法》提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区域内改造、学位不足等原因需调整,要由区教育局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集团办学不得
择优推荐直升
今秋开学,记者获悉越秀区个别学校,将尝试部分直升,但从《办法》来看,这样的情况或被叫停,其明确提出“严禁各区实行择优的协议、九年一贯的选拔、集团办学择优推荐直升等小学升初中推优生做法。
根据总体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升学同样采取就近入学方式,2015年这一比例将为90%以上,2017 年达到95%以上。
公办初中招生结束后,必须于当年秋季开学初两周内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际招生总数、就近入学生源总数、非就近入学生源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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