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南昌经验”

11.06.2016  15:12

  近年来,医患纠纷数量持续上升,医患纠纷和医闹事件已然成为影响医患和谐、干扰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

  如何妥善化解医患纠纷,还百姓一个平稳祥和的就医环境、还医生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我市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成立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和健全第三方调解机制,为医患矛盾纠纷划出隔离带、筑起防火墙,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10年5月,市某医院发生了一场医患冲突。一名患者因对医院治疗效果不满,纠集数十位家属冲击医院,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医疗工作几乎瘫痪……这是政府、社会、医患双方都不愿看到的一幕。究其根源,患者不信任医院、医院怕患者无理取闹、缺乏第三方调解是主因。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改善医患关系,2011年12月26日,我市正式成立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医患纠纷第三方的调解平台。市综治、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均派出精干力量参与医调中心建设工作,建立起了“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专业调解”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长效工作机制。“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调处机构,没有卫生管理机构的人参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患者的顾虑。”市司法局副局长、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周晓雄说。

  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从矛盾预防、纠纷调解、现场处置、中心运行、保险理赔、抄告反馈、责任查究、经费保障等八个方面入手,制定了20余份配套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医调工作规范运行,并按照“六室一庭”的设置,形成了与调处工作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同时,为充分发挥“联调联动”优势,医调中心还从社会各界邀约750余人组建了专业调解员、兼职调解员、特约监督员、特约调解监督员、医学咨询专家及法律咨询专家等六支队伍,使矛盾化解工作依靠群众、规范专业、服务百姓。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中心一方面细化申请受理、调查立案、专家咨询等八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要求调解员树立“依法调解”的理念;另一方面,设置巡回法庭,对调解成功签订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做到“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直接由中心巡回法庭受理,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不推向社会,不留后患。

  去年10月份,患者朱先生在接受某医院治疗时认为医生误诊导致其右手疼痛,为此医患双方产生较大的纠纷。受理这一纠纷后,医调中心一方面积极安抚患者情绪,避免患者出现行为过激情况;另一方面,组织协调医患双方进行磋商,并从中积极调解。最终,经过几番努力,双方达成一致,医患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据统计,成立4年多来,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接待群众咨询1772人次,立案受理医疗纠纷1093起,调解结案1074起,结案率高达99.5%,医患双方满意率100%,取得明显社会效果。同时,在医调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大量医疗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呈现出了四个明显“下降”:全市医疗纠纷发生总数同比下降了20%,法院受理的一审医疗纠纷案件同比下降了约20%,公安部门涉医出警次数同比下降了65%,因医疗纠纷到各级部门上访的人数同比下降了84%,南昌地区医疗机构工作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模范医疗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先进集体”。“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挥医调中心促进医患和谐的连心桥作用,为法治南昌、平安南昌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周晓雄说。

  肖宁盛 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