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锋:广场舞不可太“威武”
1月5日下午,常州市天宁区新城金郡一位业主散步时,偶然发现广场舞大妈竟将停在小区商铺门前的车子,贴上了告示——“为了大家的健康,请您在18:30-20:30这段时间不要在此停车。车如果有意外,后果自负!”(1月7日人民网)
“如有意外,后果自负!”短短八个字,却透露着张贴者盛气凌人的态势。而贴这些纸条的大妈或许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首先是不怎么厚道,其次在别人车窗玻璃上用“两道透明宽胶带死死固定住”一张纸条,警察叔叔都不敢这么干,为何你就敢如此威武无忌呢?
正如那些热爱广场舞大妈在纸条上所言“为了大家的健康”,那恐怕广场周遭的百姓也要反问这些广场舞者,他们的健康你们照顾到了吗?每天晚饭时间犹如生物钟般准确的高音喇叭嘶吼着,恐怕方圆一公里的人群都要为你们的“健康”而心堵。所以当空中泼粪、藏獒驱赶甚至是鸟枪警告等种种光怪陆离的“抗议”出现,也就不足为奇。
二手中介现在有个有趣的现象,以往靠近广场或者公园的房子不再像以前那么吃香。这种市场倒挂现象,也恰好证明广场舞的杀伤力不可小觑。笔者周末的时候经常去公园瞎逛,但是那些广场舞或者歌友会的地方基本是无法靠近,无他,那些一百以上的分贝让我等的耳膜也是无法承载。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尤其是在当下城镇化脚步越发加快的背景下。但在我们还没有足够的休闲资源可以共享的时候,是不是所有人都应该有种相互体谅的精神呢?而新闻中所说到的停车问题,现在也已然成为城市病的一种。在管理者还一时半会拿不出有效方针的时候,广场舞大妈们先入为主地进行“不要在此停车”的手法,是不是有点越俎代庖?
有的人说大妈们热爱热闹,但是却不要忘记,人的生理趋向是偏安静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多数人感到舒服。而大妈们过于被广场舞搞的忘乎所以,这无疑挤压掉了别人的舒适空间。而在广场上,只要没有禁止停车的标示,那些车子停着也无妨。然而对于广场舞的高音扰民,在很多城市却是有《环境噪声管理规定》,对于在室外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然而我们看到这样的规定很难走到现实中。
在越来越强调个人利益的环境下,换位思考是最重要的。当广场舞演变成一个群体烦躁着另一个群体的景象时,管理者是时候站出来说说话,尤其是在城市非盈利空地长期紧缺的情况下。而大妈们也该多点空间意识,让广场舞少些“威武”,多些惬意,不然也有人会对你们说“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