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谢启东:教授抄袭论文偷鸡不成蚀把米

15.09.2014  11:09

  近日,“重庆大学教授刘洪彪论文涉嫌剽窃”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关于学术造假的关注。重庆大学通报称,刘洪彪抄袭论文情况属实,并已于2013年11月免去其所担任的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主任等职务。刘洪彪日前作出书面《道歉声明》,表示诚恳接受批评并将深刻反省。(9月14日《新京报》)

  国际上习惯将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称为学术不端行为。其实,这就是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也是学说腐败行为。尤其是抄袭剽窃论文,历来是中外学说界的一种痼疾,一直为人们所诟病。

  但是,近些年来,学术造假事件在我国也屡屡见诸于各类媒体。如,企业家唐骏论文、学历造假;北京大学博士生于艳茹论文抄袭;朱学勤博士论文抄袭;洛阳某高校教授张丽抄袭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卢迪论文;北京化工大学教授陆骏套用他人学说文章被开除;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在申请清华大学职位、职务以及在个人网页中提供的个人履历、学术成果的材料存在严重不实,被撤销教授职务的;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原,同济以“学术造假”免去其生科院“院长”一职,解除其教授资格,等等。

  为什么学术造假事件会屡屡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利益趋势,因为一些高校的领导岗位、研究经费、职称评定都规定学说论文是基本条件,那些不学无术之人,只有通过造假,才能谋取自己想要的职位,因此铤而走险,玩起了学术造假;二是学术造假一般不容易被发现,剽窃抄袭人家论文,只有原作者才容易发现,他人读后都难于发现是抄袭,学术造假者正是看准了这一点,便心存侥幸;三是可以发表学说论文的刊物及媒体太多,有国际上的、国家级的、大学内部的等等,应有尽有,加上那些编辑的水平、学说阅历、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让一些剽窃抄袭论文蒙混过关,也纵容了学术造假。

  中央强调反腐败要“零容忍”。反对学说腐败也一样要实行“零容忍”。笔者认为,重庆大学免去刘洪彪所担任的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主任等职务,陆骏套用他人学说文章被开除,同济大学免去杨杰原生科院“院长”、解除其教授资格,这些查处学术造假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只有严惩剽窃抄袭论文者、学说造假者,让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让他们无立身之地,才能警醒他人,才能刹住学说造假之风,还学说界一片清静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