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养老金“投资”成“投机”
01.07.2015 12:25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社部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养老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6月30日《南京晨报》)
养老金入市,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如何保障资金安全?一要找准养老金入市的好项目。确保资金的安全永远处于第一位,才是对广大参保者负责任的态度。将养老金投到赢利不好的项目,会造成更大的亏损。从这个角度说,养老金投资比例应尽可能控制到低位,是投资实践中必须遵循的界限。
二要保障广大参保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养老金要想入市,透明化应是入市的必然要求。养老金入市的“操盘者”,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每一项养老金投资的具体情况,以保障社会公众对每笔投资与回报都有据可查,甚至有必要提前公布每一项投资计划。否则,养老金入市的投资与回报,会像彩票公益金等资金一样,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和糊涂账,以后养老金“亏空之说”又会增加“投资亏损”这个“合理借口”。
三要建立养老金投资决策失误追责机制,以最大可能减少投资亏损及腐败产生。养老金入市的根本目的在于保值增值,缓解收支缺口造成的资金压力,而非为入市“操盘者”制造“生财有道”的机会。必须依法明确和规范投资决策主体以及具体“操盘者”的权利义务,如果投资决策有重大失误,或暗箱操作、蚕食投资回报,决策主体及“操盘者”都应承担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当问责机制虚设,养老金入市的回报,又会成为新的“唐僧肉”。
本文来源: 人民网
01.07.201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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