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人民政府修改制定《赣州市章贡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11.08.2014  19:17
  为增强章贡区区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区粮食市场稳定,保障供给安全,规范区级储备粮的管理,经2014年第10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赣州市章贡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于近日颁布实施。新《办法》对章贡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更加明确了职责、责任,加强了对储备粮的库存管理,明确了粮食轮换、动用的机制和方式,对专项资金、信贷资金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依法加强了对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了章贡区粮食安全有了新的保障。 (章贡区农业和粮食局 陈建波 谢良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