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赣州市财政“六项”举措支持扶贫开发纵深推进

20.09.2013  18:39

  一、加大财政扶贫投入。一是为切实加快赣州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赣州市委、市高屋建瓴,成立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编制了《赣州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并每年扶贫开发投入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2012年,市、县两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9亿元,比2011年增长281.3%。2013年,市、县两级财政年初预算已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05亿元,比2012年实际投入多0.39亿元。尤其是赣州市本级财政,近两年每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用于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定点扶贫、移民搬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二是上级扶贫、财政等部门加大了对赣州扶贫开发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罗霄山片区,给予了更多政策倾斜,促进了扶贫开发的纵深推进。2012年,上级下达赣州扶贫资金4.57亿元,同比上年增加了1.53亿元,增长50%,全市全年扶贫开发累计支出7.54亿元,同比上年增加3.76亿元,增长99.5%。2013年上半年开发支出3.82亿元,同比上年增加1.83亿元,增长92%。

  二、全力支持土坯房。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赣南苏区经济发展依然滞后,是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差,2011年底,全市仍有69.5万户农民居住在危旧土坯房里。为使苏区人民早日过上安居幸福的生活,赣州把农村危旧土坯房作为首要民生实事,停建、缓建其他项目工程,市、县财政勒紧腰带倾注财力筹集5.33亿元。为告慰先烈和帮助贫困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优先将6.2万户“两红”人员及烈士遗孀和子女、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户、农村低保户的危旧土坯房纳入2012年范围,提高建房补助标准。2012年共完成了10.6万户危旧土坯房任务。2013年,市、县两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 江西新闻网 计划完成30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

  三、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是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由于地理条件,赣州一些偏、穷地区仍然有较大数量的农村居民未能很好地解决饮水安全,特别是一些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相当突出。尽快使赣南苏区农村居民都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促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赣南苏区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2012年,赣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中央、省支持下,市、县财政分别配套3360万元,有效解决了99.3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2013年市、县财政将继续筹集资金完成剩余124.89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彻底告别饮水安全问题。

  四、深入推进“三送”工作。为确保“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送服务解民难”为主要内容的“三送”活动取得实效,市、县两级财政连续三年各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使有限“三送”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市委“三送”、扶贫、财政等部门紧紧把握加快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利契机,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乡村为目标,以发展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中心任务,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财政部分扶贫资金和“三送”资金统筹使用,用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最迫切、涉面最广泛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农民发展,从根源上解决广大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的现状。

  五、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子。一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赣州根据中央1号和财政部农业司1号文件及今年6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汪洋副总理,起草了《赣州市关于开展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工作方案》,拟通过产业帮扶措施,帮助农民“造血”,提高收入水平。二是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等孤、老、残、障“三无”极度贫困人员拟设立扶贫救助专项基金,进行保障性扶贫,保障其基本生活,实现与全国同步奔小康的社会目标。

  六、强化了资金监管,确保了资金效益。一是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赣州各级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款、专户、专用,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市财政联合扶贫部门对全市上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了资金使用绩效考核。除了按要求对上级补助赣州财政扶贫资金开展绩效考评外,从2013年起,对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资金也列入了绩效考评范围,确保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发挥资金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