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以“营改增”为名“酒店涨价”没道理

26.04.2016  17:44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最近有媒体报道,凯悦、洲际、万豪等国际酒店集团纷纷以营业税改增值税为名提价,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希尔顿酒店官网也表示,从5月1号起,中国的酒店服务将征收增值税,涨价的幅度达到了原房价的6.9%。

  那么,国际酒店纷纷涨价,真的跟“营改增”相关吗?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

  营改增后酒店业怎么缴税?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酒店业征收营业税时,纳税人无论其经营规模大小,都应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销售额),包括房费、服务费等,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酒店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酒店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营改增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酒店业特点,只要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一般地,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营改增后,酒店税收负担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在改革之前,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改革之后得分两种情况来解释。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规定,这部分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销售额×3%),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

  本次涨价的都是国际知名酒店集团,年销售额肯定超过500万,根据规定,这部分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举例来说,某酒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106万元。那么,在营业税制度下,纳税人当期应缴纳106×5%=5.3万元;而变为增值税后,由于销售收入106万里包含了6%的增值税,那么先把销售收入应缴纳的税款算出来,再减去采购设备等成本时已经缴纳过的税款,就是纳税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06÷(1+6%)×6%-1.7=4.3万元。同样的收入水平,税额从5万3,到4万3,可以看出营改增后,少负担1万元的税。就算是最极端的情况,营改增后,酒店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所以酒店借口营改增涨价6.9%是说不通的。

  如何保障营改增后酒店业税负不增加?

  据介绍,由于酒店业业态多样,包括住宿、餐饮、理发、健身、休闲等多种服务,政策适用、税收征管比较复杂,财政、税务部门将重点对其进行纳税培训和政策辅导,税务部门将在增值税发票领取、开具及进项发票取得等方面,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增值税制度。两部门也要求企业做好充分准备,在规范经营活动特别是财务核算上及时调整,迅速适应税制转换。酒店业采购进项种类较多,既有服务又有货物,应当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充分取得进项发票,实现税负合理降低。

  “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既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楼继伟表示,营改增迈出中国结构性改革重要一步,财税部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执行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记者牛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