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质监网成功举办“共担责任 共创和谐”在线访谈节目

16.01.2017  13:05
  3月12日下午,江西质监网举办了“共担责任 共创和谐”为主题的在线访谈节目。省质监局法规处、监督处、食品处、特设处领导和相关专家就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问题接受了网友的咨询和投拆。1个半小时的在线访谈时间,各地网友共提交咨询问题25条,除2条问题与本次访谈无关外,其他23条咨询问题均给予了详细解答。

 

   附:访谈问答

网友:请问在日常生活中,买食品时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汪亮: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上有QS标志的产品;
        2、尽量选择大型超市或商场中销售的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3、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
        4、 注意产品外观。好的产品一般色泽均匀,具有该品种的特有感观、形态、风味和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5、查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在袋装、散装(祼装)产品中,尽量选购袋装产品。
        6、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7、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向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维权依据。

网友:当前的气候很适宜外出旅游,我打算在省内走走,但不知今年冰雪灾害对索道是否有影响?是否可以安全乘坐?一些电网都倒了,索道设施会不会存在隐性问题
柳江春: 我省境内有9条在用客运索道,分布在井冈山、三清山、明月山、武功山、庐山等受灾严重的山区。本次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对其影响较为严重,相当部分客运索道出现通讯电缆、避雷线、风速仪等设备损坏,以及支架基础护坡塌方等异常情况,个别客运索道仅直接经济损失就达数百万元。
      为了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全省客运索道的安全运营,省质监局及时督促全省索道运营单位对设备开展自查、检修和维护,并组织国家客运架空索道监督检验中心技术专家对9条索道受损的恢复情况进行灾后安全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目前已确认三清山索道、井冈山龙潭索道、明月山汇盛索道、庐山含鄱口索道、星龙索道、秀峰索道、三叠泉缆车等7条索道具备运营条件。上述索道你可以放心乘坐。

网友:请问装酱油的瓶子是否需要取得QS证,如果需要,是什么时候开始规定要取得的?
汪亮:目前还没有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围,也没有接到国家质监总局文件的通知。

网友:新安装的特种设备该如何在网上告知,如何在网上注册?(2008-3-12 14:52:27)
柳江春:首先必须在 http://tzsb.jxzj.gov.cn 上注册单位信息,注册方法如下:
进入网站首页面后,点击导航栏下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省级版)"进入"系统登陆"界面,再通过点击“新单位注册”进入“ 特种设备单位信息”界面,如实填写界面中的有关信息项目全部内容。省外企业注册完后,还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备案(提供方式:传真或邮寄,传真0791-8284855)①、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营业执照;③安装、改造、维修、制造资质;④、委托书(必须委托到具体人)。最后请前往省局办公楼8楼特种设备信息网办公室获取帐号密码,进入“单位申请管理”栏目,点击“施工告知登记”并按规定填写告知书,并选择提交给设备安装所在地设区市局特种设备科即可.咨询电话:0791-8284855或0791-8284006。

网友:我是一个做糕点食品的,办了一个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配送到各个卖点和自己的专卖店,听说没有QS证就不能上市了,否则还要被处罚,所以我就赶快进行了技术改造,办了QS证,但是听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以不用办理QS证,只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就可以,和以前一样销售,为什么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待遇不一样?
汪亮:目前我国的食品生产加工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现代化生产加工手段与自给自足的生产加工模式并存,实施有效监管难度很大。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质监部门对有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但生产条件尚未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在质监部门的帮、扶、促和专项监管措施的严密监督下,有力地规范和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的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网友:请问有充装资质的医用氧气跨省运输是否可以?有什么法律法规规定?充装非自主产权的医用氧气钢瓶是否可以?
柳江春:1、目前尚无国家规定对医用氧气瓶跨省运输实行限制,但是运输过程应遵守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关于充装问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充装自有气瓶或托管气瓶,因此充装单位不能充装非自有产权的医用氧气瓶。

网友:请问举报制售假冒伪劣是否能给予举报方奖励?
李建国:根据财政部[2001]175号文件规定,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且举报情况经行政机关办案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根据该文件规定,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四个等级分别按货值5%-6%,3%-4%,1%-3%,0%-1%给予奖励。

网友:我是一个南昌市新建县的消费者,我发现小商店里面有很多食品没有QS标志和号码,但上面注明了“只限***乡镇销售”的字样,我们觉得很奇怪,听说是质监局的要求,想问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汪亮:这些标注了“只限***乡镇销售”的食品来自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前我们质监部门有条件地保留了部分尚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对他们进行严密监管,因此他们的产品没有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能加贴或加印QS标志和号码,同时我们要求小作坊的产品限定区域销售,只能在本乡镇范围内销售,不得进入超市、商场销售,在产品的包装要有清楚的标识:“只限***乡镇销售”,便于消费者选择。

123:产品“销售者”的范围包括哪些?
李建国:《产品质量法》所称“销售者”是指实施了产品销售行为的人,包括所有从事了产品经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违法经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在物资、资金、设施等方面有偿或无偿地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为销售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请问对点多面广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监局是如何管理的?
汪亮:我们首先对全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清理,整理出一份最详尽的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清单,然后采取六种模式对其进行帮扶和整治:股份合作+联合经营模式、公司+农户+连锁合作模式、协会推动+联小做大模式、制定标准+行业自律模式、基地生产+统一销售模式、工业园区+集中生产模式,有效改造传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技术条件,大幅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目前我们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停产和取缔,对达到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进行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必须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符合基本的卫生和生产要求,从业人员符合基本要求,原辅材料符合基本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运输与贮存符合基本的要求。我们对达到上述要求的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承诺书上进一步明确小作坊要尽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处悬挂承诺书。质监部门会经常定期对已经签订承诺书的小作坊进行严格的巡查和回访,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业主是否实际达到承诺书上面的要求,一旦发现违背承诺,立即取缔。

网友:有些商场超市会出售自制的食品,对这种食品,质检部门是怎么规定的啊?要不要QS标志?
汪亮:商场超市出售自制的食品,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需要贴QS标志。
这属于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应由工商部门负责。

网友:我想请问特种设备处的柳处副长,锅炉证的办理是我们学校方办理?还是学校食堂承包户办理?谢谢!
柳江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3)207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锅炉,由产权单位向使用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你单位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应由校方办理。

网友:请问什么是“以假充真”啊
李建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是对生产者、销售者禁止性行为的规定,即禁止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实施质量欺诈行为,以一般品质的产品冒充特定品质的产品(例如以一般品质的白酒冒充茅台酒)的行为属于“以假充真”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该法第三十八条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我是一个体户,正在筹备建萝卜条小食品加工,是否要办生产许可证?要多少费用?
汪亮:如果是新鲜萝卜分切,不添加任何物质就销售或进行包装后再销售,则不需要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进行了晒干、腌制、调味,则要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费用为:审查费(2200元)、发证检验费(根据产品发证检验项目由检验机构依据国家收费标准确定)。

网友:贵局每周都会公布质量抽查报告,为什么有时报告中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仍然在市场上有售呢?按照道理,那些不合格的东西应该怎么处理啊?
邹凡:不合格产品问题非常复杂,时间关系,我简要回答如下:
当前,我国有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其内部产品检测手段较弱,质量稳定性不尽如人意,因此,常常会出现不同批次产品之间质量有较大的差异。
所以,当某个企业某一批次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时,并不能表明该企业每一批次的产品都有问题。也因此,我们的质量抽查报告上都会标明产品的批次。
如果你留意的话,媒体上不时也有公布,无论国际国内,很多大企业也会在某一批次产品中出现偶发性的问题。

网友:你好!请问一下,我是一名焊接工艺及设备的大专毕业生,请问我可以直接考无损检验的二级证吗?
柳江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规定,Ⅱ级人员资格报考:应当持无损检测专业大专(含)以上或理工科本科(含)以上学历可直接报考Ⅱ级。你这种情况不能直接报考Ⅱ级。但按国家规定你取得1级6个月后,就可以报考Ⅱ级取证了。

微的男人:昨天两会上说食品安全划归卫生统管了,以后质监还管不?食品安全问题找哪个单位啊?
汪亮:根据权威媒体报道:这次改革,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调整后,卫生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同时,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因此质监部门仍然管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国家对食品仍然是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

网友:食品打假年年讲、年年打,请问打假究竟要打到什么时候?究竟要打跨谁?
李建国:食品打假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多方齐抓共管,全民参与食品打假。造假食品不停,食品打假不止。食品打假就是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让我们共担责任,共创食品质量安全的和谐社会。

网友:在超市内买食品,我注意到包装上加印了“QS质量安全标志”,请问QS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谢谢
汪亮: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目前,国家已将其28大类525种食品全部纳入市场准入管理,没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加印(贴)QS标志的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

网友:我想咨询下,市面的出售的普通小型空压机(工作压力《0.6MPa,容积《1000L,应该属于TSGR2003-2007中规定的简单压力容器)是否需要检验其操作人员是否需要持有特种作业证?
柳江春:你所说的小型空压机基本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简单压力容器条件。如果你购买的是简单压力容器,其产品质量证明书应有“简单压力容器”字样。铭牌上的产品名称后应有带括号的简字,如空气储罐(简)。铭牌右下角应打上监检钢印。简单压力容器在安装前不需要办理报装手续,使用的安全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的使用寿命内也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其操作人员不需要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正确操作,如发现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在水一方:我是一名消费者,听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以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只须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就可以了,签承诺书有什么作用?
汪亮:目前我国的食品生产加工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现代化生产加工手段与自给自足的生产加工模式并存,实施有效监管难度很大。我们质监部门要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目前由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还有大量的食品小作坊存在,若全部取缔,则会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会造成很多人下岗失业,因此我们有条件地保留了一部分尚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质监部门对有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但生产条件尚未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承诺书上进一步明确小作坊要尽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处悬挂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必须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符合基本的卫生和生产要求,从业人员符合基本要求,原辅材料符合基本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运输与贮存符合基本的要求。我们对达到上述要求的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在质监部门的帮、扶、促和专项监管措施的严密监督下,有力地规范和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的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质监部门会经常对已经签订承诺书的小作坊进行巡查和回访,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业主是否实际达到承诺书上面的要求,一旦发现违背承诺,立即取缔。


网友:TO:柳处长,现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来,食品安全由卫生来承担,请问以后质监局在这方面还会履行什么职责?
柳江春:这个问题与上位网友所提出的问题雷同,刚刚我们汪亮主任已经作出了回复,请浏览!

网友:我是九江市的一个消费者,我昨天上街到超市卖食品,我注意了一下,发现卖的大部分食品都有QS质量安全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但也有一小部分没有QS质量安全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没有QS质量安全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是否可以购买?
汪亮:国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要办理QS证,并要在包装上加印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否则不得生产销售,但是在2008年1月1日前生产的合格食品还是可以在保质期内销售的。您所说的食品可能是2008年1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是可以销售的。

吃遍中国:我是一名农村的普通消费者,我经常会到家附近的小商店去买饼干、糕点吃,最近我发现饼干、糕点的包装发生了明显变化,包装的样式比以前简单了,标注的内容比以前多了,有厂名厂址等信息,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
汪亮:我们质监部门要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目前由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还有大量的食品小作坊存在,若全部取缔,则会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会造成很多人下岗失业,因此我们有条件地保留了一部分尚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了区别有证产品,我们要求小作坊的产品的包装必须标识标注清楚,如厂名厂址保质期的信息一定要标出来,同时,食品包装在保护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越简单越好,不得复杂化,更不得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