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质量报复周期”不能只报复无辜百姓
4日,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如麻将般突然倒塌。几天来,种种疑团萦绕在公众心头;彻查原因、深究责任无疑是当务之急。而同时引起注意的,是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如今,许多楼房的建设年龄已经陆续达到20年、30年。有人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据4月7日《珠江晚报》)。
在农村还是“土坯草房”时期,就有这样一句俗话“屋不漏房不塌”,一般土坯房,只要房顶每年正常修缮保持不漏雨水,安全住上二三十年基本不成问题,普通的多层楼房,即使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都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问题,而且采用的材料远比土坯更坚固持久的混泥土砖混结构,如果真正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即使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任何技术培训,“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所建起的砖混楼房,即使不能实现英国建筑物的平均寿命132年,达不到美国房屋建筑平均寿命的74年,也不可能仅有20--30年的使用寿命,况且,很多农村家庭自建的砖混结构甚至土坯草房,能够住上一辈子的也是比比皆是。
确实如专家分析的那样,“改革开放后,为了解决老百姓住的问题,很多地方确实建造了一批快餐式的房子。”也确实存在“由于规范标准体系跟不上建设速度,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加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原因,建筑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但是看待问题却不能如此把问题都推到“客观原因”上。稍微上了些年纪的人都知道,即使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各地方建筑工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良莠不齐,建建筑施工人员大多也“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但是如果把那时的建筑质量低劣全归咎于“技术问题”显然是在避重就轻,也不符合客观实际,即便是今天,这样的“短命建筑”也依然屡见不鲜,不仅有在建工程突然坍塌,更不乏还有“桥脆脆”、“楼歪歪”等现象的出现。
其实,在人们的心目中,偷工减料等人为故意因素才是这些楼房质量普遍存在问题的根源,不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即使今天在建筑领域也是人们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我国是世界上建筑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建筑和施工技术不但举世闻名,更为世界很多国家承建了许多经典建筑,更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反倒是在自家事关百姓群众生命安全的房屋等建筑中,不但屡屡出现“楼歪歪”、“桥脆脆”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楼塌塌”也已不是第一次出现,仅这次坍塌事故的宁波,在2009年就已经发生过一次5层居民楼坍塌事故。而据媒体报道,4日发生在宁波居民楼的坍塌事故,整个楼房有一半曾“粉碎性”倒塌,这本身就不是设计和施工技术问题,而是明显带有人为责任因素。国家住建部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其言外之意并不难理解,实质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监管失职渎职及建筑领域的腐败乱象才是楼房普遍“短命”的根本原因所在。
按照专家所言,这些80后、90后建筑寿命仅有20、30年的楼房现在都已进入了“质量报复周期”,那么,4日发生在奉化的居民楼坍塌事件实际上就是这场“质量报复周期”的序幕,这未免太让人感到恐怖,更意味着住在这些80后、90后楼房里的家庭,随时都可能遭遇“无妄之灾”,尤其是看到那位被废墟掩埋长达9小时后被救出的女孩,最终虽然保住了性命却不得不被截肢,这样的揪心场面说不定哪一天就会降临到另外一个城市或一座楼的无辜居民身上,难道因无良建筑商和失职渎职行为造就的这些短命建筑,最终都需要无辜的纳税百姓为其用生命健康埋单吗?显然不能。
彻查原因、深究责任无疑是当务之急。显而易见,每一幢“英年早逝”的楼房背后注定都隐藏着建筑商的无良和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更不排除其中的“狼狈为奸”,尽管这些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儿戏的行为已经过去了20年、30年或更多,某些建筑商或早已赚的盆满钵满,某些监管人员或早已升迁或安全着陆,但“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正如专家所建议,为防止身边有更多“老楼”提前寿终正寝,各地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所辖城市的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普查和彻查。施行强制验楼刻不容缓,各地政府宜早日推出适合本地情况的“强制验楼计划”。非但如此,笔者认为各地方政府在对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普查和彻查的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安全质量问题的楼房,一方面要做好安全预防,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一方面更要追根寻源,对问题的责任人,无论是官是商,也无论他现在身居何处,更无论他头顶上有任何光环,都要为他的过去埋单;“质量报复周期”更应当“报复”短命楼房的始作俑者,任由其“报复”无辜百姓群众,不仅也是一种不作为,更是一种新的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