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忏悔录”不妨向社会公开
北京海淀区纪委通报称,该区已有5319名党员干部接受“体验式”警示教育。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案件已成为警示教育基地的“腐败标本”,其忏悔语录、谈话笔录、钱物证据等均陈列出,接受公职人员参观。同时披露的,还包含26个落马“京官”的典型案例,以及9名涉案人员的忏悔录。(4月28日《京华时报》)
恐怕很多人都会生出好奇心,周良洛长约5000字的“忏悔录”,到底长着一番什么模样?周良洛到底作了什么样的忏悔?可认真地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竟然没有找到这份“忏悔录”。
如果进行知名度评选,周良洛的“忏悔录”应该不是“之最”。去年底曾有媒体根据近年来的公开报道发现,至少有53名落马官员进行公开忏悔。忏悔形式一般有当庭发表自白、书写悔过书。在讲述时,有14人以“我是农民的儿子”开头;此外,六成人都在忏悔中,详细地讲述自己的贪腐成长史,剖析贪腐原因,也因此成为反腐败的典型教材。
有些雷同的是,这些“忏悔录”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是据说下发了,但一般人看不到;常有只言片语出现,但始终找不到全文。一般而言,能够公布到处级,应该不涉及太多机密;即便涉及机密,也可以技术化处理。如此说来,“忏悔录”为何不向社会公开呢?
不能把公众对“忏悔录”的好奇,简单理解成是一种“猎奇心理”。反腐败是民心所向,反腐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对“忏悔录”的好奇,以及由此形成的对腐败的洞若观火和同仇敌忾,也是反腐败深入开展的“必需品”。而且,“忏悔录”已经向处级以上干部公开了,普通党员干部也有好奇之心,也应该接受教育。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而且,反腐败不是哪一个人的事,也不是哪一级官员的事;对“忏悔录”的关心,不仅是一种私事,也是一种公事。这一意义上,贪官“忏悔录”不妨向社会公开,以便发挥最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