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查处6起百万级“小官大贪”案 应对“小官”贪腐心理进行干预
11日,据江西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抚州市纪委近日实名通报了7起“小官大贪”等典型案件。根据公开信息,今年江西省各地至少查处了6起百万级的贪腐案,涉案总额高达2600多万元;查处数十万级的贪腐案则有近20起,涉案总额也有数百万元。这些“小官”有区卫生局主任科员、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等一些科级干部,也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会计等村干部,甚至还有中学报账员。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些“芝麻粒儿大”的“小官”也能修炼成“大贪”?江西省将如何刹住这股“歪风”?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极个别基层纪委“不作为”
今年江西省各地查处的6起百万级“小官大贪”案,涉案总额高达2600多万元,平均每起440多万元,贪腐数额之巨,已经令人震惊。
另外,记者通过梳理江西省公布的“小官大贪”案例发现,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岗位,往往成为孳生“硕鼠”的肥缺;有些“小官”在案发前从事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且往往是“单独作案”;而涉农案件多为“集体作案”(窝案串案),往往是查办一案、挖出一片、带出一串,而且犯罪金额不小等。
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官大贪”现象频现?江西省某设区市纪委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本质——一部分村务(政务)公开成了摆设,基层纪委对村级组织(学校等相关单位部门)监督乏力,甚至对违规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针对村干部等基层干部的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这些“小官”们的拒腐能力。
“另外,权力运行中的监督不力、制度管理疏漏、监管机制缺陷则更是导致‘小官大贪’现象频现的最主要原因。”吉安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由于“小官”不容易被关注,其贪腐的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往往很容易逃脱监管。
各地纪委检察机关“亮招”治贪
那江西省各地都采取哪些举措来刹住“小官大贪”这股“歪风”?记者了解到,有些县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之前,集中开展了“小官大贪”专项整治活动。如南昌县纪委和青山湖区纪委各查处了1起百万级贪腐案,都昌县纪委铁腕查处1起百万级“小官大贪”案。
有些县区则开展了社会调查摸底预防“小官大贪”工作。如赣州市定南县检察院在11月成立了调查摸排小组,全面对该县119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开展预防“小官大贪”调查摸底工作。
还有些县区在近期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如玉山县纪委组织全县农林水股级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警示录》,并要求全县股级干部要忠于职守,坚守不义之财不能要。但专家表示,这些举措大多为短期活动,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应对“小官”进行心理干预和调适
“要杜绝农村‘小官大贪’式腐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双管齐下。”某设区市纪委书记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创新村干部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廉洁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直接与村干部的评先评优挂钩,使他们不敢轻易“踩线”。
那农村范围以外的“小官大贪”如何根治?吉安县纪委副书记王红珍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如加强制度透明化、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权力监督制度等。
另外,王红珍还强调,“要加大干部心理调适的力度。”针对转型期因社会利益结构调整而引发的干部心理的急剧变动,应当特别关注对基层官员贪腐心理的干预和调适,深刻洞察其不良欲求和腐败动机,强化科学引导和意志品质的训练、塑造,有效根除各类腐败的心理诱因。(记者袁思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