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要求

10.01.2017  00:37

  为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食盐市场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与工信等部门沟通、配合,依据法定职责,积极开展食盐市场检查,确保食盐安全。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实现食盐监管职责无缝对接。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严防、严管、严控食盐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