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人民法院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让“老赖”无处遁形
4月20日,记者获悉,从4月18日起贵溪市人民法院对首批32名失信个人在贵溪法院网、擂鼓岭广场大屏幕上予以公开曝光,集中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对“老赖”形成警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贵溪市人民法院曝光32名“老赖”
从4月18日起,从贵溪市擂鼓岭广场经过的市民,都可以看到大屏幕上公开曝光“老赖”名单,共32人,除姓名、身份证号,还有详细家庭住址,以及所“赖”被执行款。同时,贵溪市人民法院还在贵溪法院网进行公开曝光。这些“老赖”所欠被执行款从数万到数百万不等,且属于判决多年拒不执行的。
贵溪法院认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长期以来规避法院执行工作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还会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通报,通过房管、土地、银行、工商等部门,对失信者在贷款、买房、注册公司、政府扶持、招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限制,压缩“老赖”们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者为其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上可查询
据悉,法院以后还将定期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才能从这份名单中删除。也就是说,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被执行人,法院还会反复将其身份信息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公众还可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情况向法院进行举报。
此外,法院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公布“老赖”后成功执行的案例
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将违反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于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的,法院除曝光外,还可以对久拖不执行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我省已有不少法院通过公布“老赖”名单,成功执行的案例。如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就通过公布的方式和解执行刘某与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安源区人民法院判决,巫某须偿还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60万余元。因巫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刘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巫某的下落及财产,均未果。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巫某在南昌、上饶等地做煤炭生意,其女儿在新加坡。但多番查找均未查获其下落,且其生意往来、财产状况等均被隐匿转移。为此,法院于2013年10月14日作出执行决定书,决定将巫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查询到巫某的妻子危某在农行南昌某支行有存款15万元,于是追加了巫某妻子危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冻结了该存款。存款冻结后,危某聘请律师提出执行异议。
在执行异议的审查过程中,法院对巫某夫妇讲解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威胁机制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巫某及其妻子迫于执行威胁机制的压力,同意和刘某进行和解。2014年2月24日,被执行人巫某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36万元,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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