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黑心老板拒付民工工资,欠薪六十五万余元获刑

22.07.2015  18:13

      两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玩起了“躲猫猫”,拒不支付民工工资,近日,贵溪市检察院对被告人石勇干、黄振海提起公诉该市法院对两被告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2013年8月18日,石勇干、黄振海合伙承包贵溪市某安置房工程泥工分项,并由石勇干和某房屋建筑公司的经理李某签订劳务承包协议,协议规定石勇干一方包工不包料,按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民工工资,申请工程款时应及时提供工人实际工资表。协议签订后,石勇干、黄振海雇请项某等民工实施该工程。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7月15日,石勇干在李某处领取工程款累计542.62万元,除支付了部分民工工资外,二被告人用于个人吃喝、买车等共计挥霍了40余万元,至2014年8月,仍有65.82505万元民工工资未付,二人逃离贵溪。2014年9月4日,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石勇干、黄振海于同年9月9日前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并公告,二人未予理会,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认定二人逃匿并报案。 

2014年9月19日,石勇干被抓获归案,同年9月24日,黄振海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二人仍未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