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资本市场33条抢占金融深化和开放制高点

18.09.2014  15:16

  9月15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新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发展与监管领域提出33条意见。

  考虑到自贸区已经运行整整一周年面临盘点,同时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到要再次考察自贸区。因此在该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中,上海市金融办首次明确将不断扩大自贸区资本市场开放范围,并推动具体政策的落地实施。我们可将其解读为央行去年12月2日发文《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的制度细化与落地。

  例如明确强调沪港通等跨境登记结算业务技术系统建设推进工作,将有效促进大陆和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从投资资金需求角度来看,沪港通为离岸人民币拓宽可合法的投资途径。2014年7月香港市场离岸人民币存款已经逼近1万亿大关,离岸资金的跨境投资更为便利。沪港通放开后,一是有便于两地投资者跨境投资,二是有利于沪港两市的估值均衡。继沪港通后,深港通的后续跟进,更有利于A股市场和H股市场的连接。未来无论是流动性、估值体系等各个角度考虑,都有利于两市长期的发展。而且从标的上,也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变相扩大了A股和H股投资的可选择范围。沪港通和深港通放开后,大陆和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将深度融合,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衍生品的进一步放开则为券商创新业务贡献新的突破口,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权、股票期权与境外期货在内的多样化衍生品对冲手段行将推出,券商业务的产品范围进一步放开。券商进入境外衍生品市场,一方面有助于对冲自营部门的特殊风险敞口,一方面新增了客户服务工具,对资管和经纪业务达成支持。对市场参与者而言,以个股期权为代表的创新衍生产品推出后,增加了市场上衍生品的品类,丰富了投资策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券商也或将受益于新产品工具的推出。落实到业务方面,可能将受益于代理期权交易、自有资金投资、资管产品设计等等方方面面。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控前提下申请证券期货牌照,依法发起开办或参与设立专业牌照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同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期货服务业务。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也明确鼓励互联网企业与本地券商的交叉融合和深入合作,证券行业产品、业务与交易方式的互联网化将得到有效促进,金融服务便利性得到有效提升。本次《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支持互联网企业多形式参与上海资本市场,规范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由此判断传统经纪业务与互联网新兴经纪业务将面临新的变局。对券商板块基本运营而言,传统经纪业务的下行对应着互联网新兴经纪业务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与经纪业务的侵蚀与融合将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由此观之,上海《上海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发布,为上海市资本市场明确了中期发展方向。在此指引下,上海市资本市场建设相关各项推动工作将更加扎实稳健。可以预期随着金融服务业务放开在即,本地券商业务全方位受益。此次《实施意见》明确了券商未来业务的放开方向,包括经纪、投行、自营和资管等在内的券商业务板块全面受益,券商业务结构在未来几年内将随之出现重大变化。 (作者单位:东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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