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140164号提案的答复

03.02.2015  02:21

梁安琪等1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保护我省耕地资源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保护耕地资源的做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中连续三年排名全国前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正面报道,在全国树立了较好的形象。我省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守耕地红线。在国家确定我省承担4238万亩耕地保护底线基础上,我省自我加压,提出4300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为坚守这个目标,每年省长与设区市市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逐级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人,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2012年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28号),每年省政府组织对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并对考评为优秀的市、县(区)政府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13年省委、省政府又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考核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大了对耕地保护考核的力度。

二是加大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我省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对占用了耕地但没有落实补充耕地的建设用地不予审批,并严格控制占用优质耕地的比例。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意见》(赣府厅发〔2010〕84号),不断加大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力度,实现了耕地总量稳中有增。对新开发的补充耕地,要求必须连续安排三年每年亩不少于100元的培肥地力资金,由政府监管,补贴给新开发耕地的承包经营者自行培肥地力。

三是加大对提升耕地质量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提升耕地质量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19号),要求整合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国土、农业开发等部门资金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2010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省政府签订协议支持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程,明确2010-2012年整治规模230万亩,建设基本农田180万亩,提高粮食产能5.5亿元,总投资48亿元,该项工程有效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粮食产出水平。我省农业部门强化耕地培肥措施,例如2013年投入资金2700万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000万亩;投入资金5740万元推广秸秆还田腐熟、绿肥种植等技术培肥耕地358万亩。通过这些措施,有效调节和解决了作物需肥与土壤供肥之间的矛盾,平衡了土壤养分供应,提升了耕地质量,实现了农业节本增效。

四是坚持节约优先,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我省大力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广辟途径,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把用地预审关,坚持差别化管理,非农业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修订和出台了《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1年版),对占用耕地总量超过30%的项目、人均耕地占有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用地标准作了下调;深入开展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节约利用耕地试点工作和节约集约奖惩工作。部分设区市积极探索土地高效利用模式,如宜春市通过增减挂钩“恢复耕地”、旧村改造“不占耕地”、拓展空间“增加耕地”、清理闲置“节约用地”模式,走出了一条“有限资源、无限保护”的新路子。

五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强化监察手段。我省始终保持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等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尤其加大了对农村违规建房的查处力度。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5号),就严格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程序、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查处农村住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等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清查、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工作要求。我省采取的监察措施主要有开展动态巡查,聘请执法监察信息员,建立12336举报平台,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国土、法院、检察、公安、监察等多部门联动。我省在抓好上述举措“”住违法用地行为的同时,还采取了“”的措施,引导和规范农民依法用地建房。例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中,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比重,留足农民建房的用地空间;加大对农民建房用地专项指标使用的监管,防止各级政府擅自挤占挪用等。

二、下一步打算

委员们提出的建立合理的耕地使用机制、加大破坏耕地打击力度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力度等建议具有借鉴意义。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工作中充分吸收委员们的建议,不断探索创新保护耕地资源的新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目标任务,并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大开源节流的力度。一方面强化措施实施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补充耕地尤其是水田,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另一方面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提高占用耕地成本,严厉打击随意破坏耕地的行为,计划出台《江西省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暂行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凝聚相关部门力量共同提高耕地质量。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将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保证江西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肩负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不动摇,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我省国土资源尤其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7月7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及电话:黄裕平          13767971950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号码:2014年164号

提  案  者

梁安琪(女) 

通讯地址

  澳门新口岸高美士街鸿安中心第二座11楼M

提案案由

关于切实保护我省耕地资源的建议

承办单位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此表由提案承办单位随同办理答复寄给提案者。提案者填写后直接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3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