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交警:“点警”点出新气象

15.11.2013  14:46

  为推进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江西省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今年推出全新的事故处理警务服务方式。即事故办案单位在接警、出警、勘验、立案后,事故处理单位的民警接受事故当事人双方点名,即事故当事人有权直接点事故处理单位的任一民警为其承办案件;被点中的民警认真填写《案件跟踪督办登记表》,并在表上记录每日工作摘要和办理结果。结案后,点警群众要在表上签署“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意见。

  点警点出了新气象上。“点警制”一出台,民警们再也坐不住了。为了多被群众点办案件,民警们纷纷把自己推向社会,让群众了解自己民警,办案质量也在这种“透明”状态下得到了提高,“有作为与无作为一个样”等弊端也因此得以根除。促使民警角色发生变化,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事故处理上访率大大下降,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大队民警进一步明确了人民群众与公安交警的主仆关系。进一步强化了“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和“心中无百姓,不配当交警”的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真正把百姓利益放在至上的地位来维护。今年以来,大队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近千件,群众满意率超过95%。事故处理上访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8%。(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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