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14.11.2020 09:27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本报讯 (记者杨静) 11月1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扩大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在今年4月南昌宣布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后,经济总量位列全省第二的赣州市近日也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实现外来人口“落户零门槛、迁入无障碍”。
赣州市此次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允许落户集体户口、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四项。在赣州市范围内,全面取消参保、购房、经商、居住年限、学历等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允许无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在社区集体户,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同时,将户口迁入赣州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公安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此举将为赣州打开人口增长的‘水龙头’。”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进城落户变得更简单,城市间人才流通的壁垒进一步打破,城市的投资、消费、GDP增长也将产生“乘数效应”,拉动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宅投资增长,扩大社会消费。同时,也对城市公共服务能否跟上、产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是否充足、人口流入后能否留下来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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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20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