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将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05.11.2014  13:24

    11月4日,记者从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获悉,为规范赣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赣州将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近年来,赣州市建筑业发展有长足进步,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与赣州市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振兴发展任务相比,仍存在差距。此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要求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并负责到底。

    据介绍,质量负终身责任主要应由参与工程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而且是终身责任。

    据悉,该行动还将通过建立并严格落实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等多方面举措,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来源:赣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