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心城区发放首批不动产权证
13.08.2015 03:4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8月10日,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市中心城区3户商品房转移登记的产权人获得首批不动产权证,标志着赣州市中心城区正式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巡视员朱留华,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又林,赣州市政府副市长宋全祥分别为三户商品房户主颁发了不动产权证。
拿到赣州中心城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的幸女士高兴地说,不动产登记的实施,让她购买的房屋受到了法律保护,办理流程又让她省心省力,从申请到通知领证,整个过程快而简单。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一个重大决定,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最主要的作用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够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
今年6月,赣州市率先在全省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标志着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国不动产改革工作的前列。8月3号,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运行,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推进。截止8月10日,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接待群众3400多人,业务受理754宗,办结149宗。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3.08.2015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