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元向赣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14.02.2014  18:21



大会现场




郭玉元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江西法院网讯 2月12日上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玉元在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法院工作,并提请大会审议报告。

  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涉黑涉毒、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惩治力度;调判结合妥处民商纠纷,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视企业改制、股权转让、破产重组案件的审理;良性互动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二是创新司法服务,助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市法院出台27个服务和保障振兴发展的意见,加大对各类企业和产业项目的服务力度,规范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少年法庭“圆桌审判”、审前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举措。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期待。开展“诚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提供查询、导诉、立案、信访、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涉民生案件。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开公信。成立审判管理专门机构,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效评估、审判态势分析通报等措施,实现对审判过程全覆盖的动态监控。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月活动,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报告提出,2014年全市法院将从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公正高效权威;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促进便民利民惠民;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等四个方面做好法院工作,积极投身平安赣州和法治赣州建设,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力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速、提质、提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2013年,赣州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072件,审(执)结47743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6%。其中赣州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308件,审(执)结4733件。全市共有35个集体、7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赣州中院司法公开、网络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获全国法院先进,南康法院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