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元向赣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大会现场
郭玉元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法院系统代表认真听取报告
江西法院网讯 2月5日下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玉元在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法院工作,并提请大会审议报告。
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
坚持公正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下发《服务和保障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设立工业园区巡回法庭16个,审慎处理股权转让、企业破产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加击故意杀人、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串通投标等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良性互动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推行协调与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强化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全省率先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联合出台加强执行工作专门文件,协调各方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
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在全省率先建成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和裁前公示制度,有效防止刑罚执行环节权力滥用,完善审判流程管控,规范审理变更审批,落实审限预警、案件督办制度,促进均衡结案。
打造过硬队伍,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六难三案”为重点,有效整治“四风”问题,建立述职述廉、检查考核和“一案双查”等制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优化法院外部环境。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络沟通机制,向社会公布新闻发言人信息,开通民意沟通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报告提出,2015年,全市法院将更加有力地服务振兴发展、更加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更加全面地落实便民举措、更加积极地推进司法改革、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管理、更加坚定地支持基层建设,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引领法治赣州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据悉,2014年,赣州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0552件,审(执)结51635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6177件,审(执)结5367件,在收案数大幅增加的同时,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99.9%,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5%。市中级法院和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法院被授予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南康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市中级法院温雪岩获评“全国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