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域”发证

04.01.2016  12:00

    2015年12月31日,随着信丰县、兴国县、瑞金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各自发出本县(市)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覆盖辖区内所有县(市、区)。

    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始后,赣州市以全面深化改革破题,科学谋划,迅速行动,于2015年3月1日在崇义县发出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江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全国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之后迅速完成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创新模式成立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并于8月10日在全省率先发出首批市本级不动产权证书。10月20日,赣州市批复设立赣县等15个县(市、区)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设立到位。12月下旬,赣县等15个县(市、区)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相继发放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赣州市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域发证。同时,赣州打造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行政级别与同级国土部门相同、部门职责划分清晰、人员整合到位的不动产登记改革“赣州模式”受到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