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赣州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承办企业的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江西省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商财字〔2014〕4号),我市被列为2014年江西省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为推进我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选赣州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承办企业。
一、项目实施区域: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和赣州开发区)所辖区域。
二、项目建设时间:2014年1月-2015年6月
三、配送货物类型:重点在快速消费品、生鲜食品等居民消费重要领域率先突破。
四、项目支持方向
1.城市共同配送信息平台建设
2.城市专业化配送绿色车队
3.末端网络建设
4.仓储配送中心建设
五、企业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根据《赣州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请登陆赣州市商务局官网http://www.gzdofcom.gov.cn下载)的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可单独或多个实施方向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3.申报材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送赣州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管理科(兴国路市政中心南楼150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六、专业评审与公示
6月上旬,赣州市商务局、赣州市财政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赣州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万贤忠 罗太先
联系电话:0797-8196171
赣州市商务局
2014年5月6日
来源:( 江西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