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

16.03.2017  18:32

家事案件”不再一判了之,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赣州台记者李兴满报道:
赣州市民张某与胡某因离婚问题互不相让。法院家事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两人均为重度残疾人,家事合议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把法庭搬到两人所在村,采取“背靠背”方式,释法说理,终于在日前促成调解结案。当事人张某:
【录音:法官和村干部一起到村里来调解,讲道理、讲法律,做通了我们的思想工作,问题解决了。】
设立家事合议庭,把法庭搬到基层社区、村镇,让审判更加人性化,这是赣州市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后带来的转变。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赣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省唯一的中级法院试点单位。江西理工大学副教授宋金华:
【录音:家事案件有它的特殊性,你要更好地处理,第一确实需要耐心;第二,很多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在这方面有些经验,把这个逐渐引入审判工作中来,更好地解决问题。】
为增强试点实效,赣州中院与公安、妇联、民政及高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成立了两个由女性法官组成的家事案件合议庭。大部分基层法院也成立了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的合议庭,聘请一批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和心理辅导员,建立调解机制,同时在家事案件审理的各环节,引入财产申报和冷静期制度。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春华:
【录音:在家事案件的代理当中,我们事务所三个女同志非常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故事,从倾听当中发现一些小问题,在事务所当场进行调解,这个调解环节我们是不收费的。】
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九个多月来,赣州中院审理家事案件近270件,调解撤案达77件,家事调解、心理辅导、冷静期等新审理方式得到普遍运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卫真:
【录音: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探索相关公益性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合法院调查审理家事案件,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