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残联获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市直单位称号

14.07.2015  17:03

近日,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公布了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赣州市残联考核成绩突出,荣获“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市直单位”称号。

2014年,赣州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及《赣州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等各项节能制度,以节电、节水、节油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各科(室、站、中心)广泛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赣州市残联2014年全年总能耗与2013年同比下降5.55%;人均能耗322.49千克标煤/人,同比下降25.55%;公车汽油总耗0.51万升,同比下降5.56%。

据了解,此次节能考核在赣州全市共评选出“优秀市直单位”67个,“良好市直单位”28个,“合格市直单位”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