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质监局强化机动车安检工作监督管理

14.01.2015  01:16
  为吸取去年“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炸事故教训,规范全市机动车安检工作,近日,赣州市质监局切实加强机动车安检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要求各县(市、区)质监局严格执行一年至少两次的检查制度,对辖区内安检机构(包括汽车、摩托车安检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获证安检机构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要求,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验记录和报告是否符合规定等;特别查验检验行为是否规范,检验流程、方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漏检、误判甚至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等情况。
  同时,对检查中发现漏检、结果判定不准确等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发现较多问题和检验质量基础薄弱的安检机构负责人,要积极开展约谈;对发现不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安检机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未获得计量认证和资格许可证书、超出许可范围开展检验的安检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