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赣州市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中心城区抓好“五馆一中心”建设
文化是城市之根,是一座城市共有的精神家园,是引以为豪的资本。记者获悉,为在赣州全面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活动品牌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近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2013年11月,赣州被文化部、财政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为江西省唯一的示范城市。为做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工作,赣州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按照国家创建标准,认真实施《赣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其具体措施为:第一,稳步推进市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赣州中心城区需按照“五馆一中心”的建设格局(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同时加快推进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建设,当前重点抓好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图书馆建设和市博物馆搬迁开馆。
第二,全面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文化场馆建设标准,到“十二五”期末,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将乡镇(街道)图书馆纳入各县级图书馆的分馆体系,农家书屋纳入县级图书馆管理; 逐步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乡镇(街道)都要有达到国家标准的综合文化站。还未建成综合文化站的乡镇(街道),必须按国家标准加紧建设,争取2014年6月前全部建成;已建成的站必须完善设施、健全功能、建章立制、正常开放、发挥作用。
第三,抓好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场所建设和设施配置,每个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场所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行机制。赣州市将对已建成的县(市、区)“三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做到“建好一个、管好一个、用好一个”。深入推进“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探索馆内免费开放、馆外免费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径,优化软件建设,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来源:赣州晚报 记者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