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紧盯“微权力”整治“微腐败”

26.12.2016  11:33

  全南县大吉山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钟元淦骗取专项资金3.83万元,被“双开”;于都县黄麟乡流坑村原党支部书记邱金生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款13.47万元,被开除党籍……这是赣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当前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一个缩影。

  “通过驱‘蚊’灭‘蝇’,形成震慑,打通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人民群众感到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受益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赣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唐舒龙说。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以及移民扶贫、低保、危房改造等民生项目的实施,大量资金进入村居组织。“面对这些诱人的‘香饽饽’,一些基层干部竟然打起了民生资金的主意。”赣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卫国介绍。对此,该市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的突破口,从今年7月开始,用2个月时间对信丰、龙南等7个县,2014年至2015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精准扶贫帮扶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

  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是治理基层腐败问题的关键所在。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民政、财政、农粮局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0个检查组,在将乡村两级“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支书、主任、组长)”等“五长”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的基础上,对各乡镇基层站所、村财务状况、财经纪律执行以及“小微权力”行使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今年1至11月,全市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6人,其中党纪处分395人,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1193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

  赣州还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的作用,对“微腐败”案件一经查实,就及时在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电台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全市已通报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件82起1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