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自行解决南康撤市设区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

17.11.2013  19:55

人民网南昌11月17日电(秦海峰)12日,本网曾报道了江西赣州南康撤市区设区的消息,日前,江西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根据通知,南康区人民政府驻蓉江街道金赣大道1号,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赣州市自行解决。

根据通知,国函〔2013〕114号文件已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以原南康市(不含潭东镇、潭口镇)的行政区域为南康区的行政区域。南康区人民政府驻蓉江街道金赣大道1号。将南康区三江乡的解胜、博罗、筱坝3个行政村划归潭东镇管辖,潭口镇的下坝、金塘、台头、村头4个行政村划归龙岭镇管辖。将调整后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章贡区管辖。

通知强调,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赣州市自行解决。在行政区划调整中,赣州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社会稳定,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据了解,赣州市位于赣粤闽湘四省边界的中心位置,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近年来,赣州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一市一区”的行政区划现状,导致其区位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难以有效提升。赣州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有利于推动区域资源整合,加快调整城市布局,进一步发挥赣州区位优势,把赣州建设成为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调整之后,赣州市城区面积将达到2323平方公里,是原城区面积的近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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