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质监系统多个单位被赣州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八届文明单位

09.07.2014  18:09
  近日,赣州市质监局及大余、定南、于都、宁都县质监局被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赣州市质监系统在省质监局和赣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质监形象为根本,创新方法,落实措施,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为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