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通报2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6月16日,南昌市纪委通报2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分别是:
1.西湖区城乡建设局数字城管三级平台负责人罗玲军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4月5日,罗玲军私自驾驶公车从西湖区至新建县乐化镇办私事。经西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罗玲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和交流;责成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城建局副局长王伟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
2.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冠山管理处党委书记汤福根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4月22日、27日,汤福根分别驾驶公车接送其妻子上下班。汤福根作为管理处党委书记,本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汤福根不把纪律当回事,带头公车私用。经经开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汤福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端午节即将来临,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借婚丧喜庆、升学搬迁等时机大操大办甚至借机敛财。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将作风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压实到基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和重要节点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履行监督工作不力,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