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被通报
省纪委:个人休假、旅游等不得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7月7日,记者获悉,省纪委对4起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谁触“底线”、踩“红线”,谁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变相公款旅游 多人受处分
【案例1】 省高速集团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斌假借单位名义要求免费接待旅游问题。2月10日和3月25日,钟斌利用其曾任职务形成的个人关系,以省高速集团的名义,先后两次要求某风景区管理部门安排接待其私人朋友,免除住宿等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7964元。
●处理:给予钟斌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案例2】 省接待车队管理科副科长胡伟假借公务名义要求免费接待旅游问题。3月26日,胡伟假借公务名义,带着亲属、朋友共11人到某旅游风景区游玩,要求当地接待部门和景区管理部门安排接待,免除住宿、餐饮、景点门票、泡温泉等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6033元。
●处理:给予胡伟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对省接待车队党支部书记蔡斌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3】 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编外聘用人员朱训利用身份便利要求免费接待旅游问题。2016年1月1日,朱训利用其被借用在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工作的身份,带着同学等一行4人到某旅游风景区游玩,要求当地国土部门和景区管理部门接待,免除景点门票、索道票等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760元。
●处理:对朱训在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并扣发全年绩效奖金。对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处长黄庆龄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4】 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组人员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3月23日,省农村危房改造第8验收组负责人、新干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建华一行7人,借验收考核之机,接受受检单位安排进入某旅游风景区游览参观,有关旅游费用共计1260元。3月26日,省农村危房改造第48组负责人、新建区住建局副局长程细安一行6人,借验收考核之机,接受受检单位安排进入某旅游风景区游览参观,有关旅游费用共计1620元。
●处理:分别给予徐建华、程细安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有关费用由参加旅游人员个人承担;对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处长熊春华,新干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陈喜生,新建区住建局党委书记邓万健进行诫勉谈话。
个人休假、旅游等不得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通报要求,省旅发委等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规范景点门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划定正常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与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的政策界限,强化监督,堵塞漏洞。景区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不得利用景区门票优亲厚友、违规接待个人旅游。
公务派出、接待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一律不得将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编辑: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