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宜春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4.07.2017  13:53
   近日,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丰城市桥东镇党委委员徐军云在公益林补助申报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07年,徐军云在任丰城市荷湖乡副镇长分管林业工作期间,对申报公益林补助资料把关不严,导致丰城市荷湖乡坪坑村2007年至2013年的补贴款318430元被村干部以本人或家属名义虚报冒领,未落实到农户。徐军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靖安县中源乡洞下村党支部书记余南辉套取专项资金账外使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洞下村以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500元(跨年度到位);2016年4月,洞下村套取建新组公路项目资金80000元。以上共套取专项资金128500元账外保管,用于支付村、组公路硬化和林地补偿等费用,结余5200.8元仍账外保管。余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丰城市白土镇谢坊村党支部书记黄仁华克扣低保户低保金问题。2010年,谢坊村委会为解决经费困难问题,违规克扣2009年新申报的8户低保户低保金共计3520元,作为村委会收入入账。黄仁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奉新县柳溪乡船坳村党支部书记曾令旭违规套取灾害补助款问题。2016年,在曾令旭的授意下,柳溪乡船坳村违规套取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300元,用于抵付村保洁员工资、炊事员工资、以工代劳和村里在商店购买的办公用品等村里开支。曾令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奉新县澡溪乡杨坪村党支部书记张仟宗违规套取灾害补助款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仟宗作为杨坪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以其母亲周隆珍和弟弟张万宗的名义套取灾害补助款共计2400元,且这笔钱没有纳入村财务账,被其用于村部日常开支。张仟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高安市石脑镇闻家村支部副书记刘新村违规收取低保户部分低保补助金作为村组干部工资补贴问题。刘新村在担任石脑镇闻家村支部副书记蹲点新西村小组期间,于2015年至2016年违规收取该村组低保户刘健康的部分低保补助金共计3705元,作为村组干部刘衍纵的工资补贴。刘新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扶贫、惠民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惠及贫困群众。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检查抽查,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核查信访问题线索,掌握真实情况;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不放过任何一条问题线索,严肃核查每一起案件,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宜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