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九江: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问题
14.07.2017 22:50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德安县爱民乡民政助理员陈良好挪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等问题。2015年,德安县向爱民乡下拨2015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000元,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陈良好违规将其中的16000元,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给16名村干部家属,作为耽误灾后自救的补助;违规使用自然灾害救助款报支环卫和电工材料费、人工费等3200元。陈良好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都昌县汪墩乡伯昌村党支部书记陈立峰虚报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陈立峰提议采取虚假手续虚报村内道路改造工程400米,套取整村推进资金40000元,用于垫交该村社会抚养费。陈立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安乡大树村村委会违规套取冬令春荒生活救助金问题。2016年,开发区永安乡大树村利用21个非救济对象一卡通,套取2015-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冬令春荒生活救助金24200元,用于村水管维修、“两违”整治和接待费等费用。村党支部书记胡盛剑、党支部副书记兼民政专干熊陆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叶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干部工作作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扶贫政策不落实,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重点问题,要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多发、频发的,既倒查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九江市纪委)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14.07.2017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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