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1.10.2017  23:46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经查,2017年10月7日中午,浮梁县王港乡王港村党支部支委委员、村委会主任方小江大操大办女儿10周岁生日宴,宴请亲戚、战友、村民及同事,设席40桌共收受礼金29200元。其中村民17户8桌收受礼金3400元,同事6户2桌收受礼金1500元。鉴于方小江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0月10日,经浮梁县王港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方小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有关违纪款。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操办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时严格遵守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