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 : 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萍乡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安源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局长刘勇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9月,刘勇违规组织并带领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部分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某餐馆老板宴请。刘勇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经安源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东区湘东镇黄堂村党支部书记文海凡违规操办生日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29日,文海凡违规操办生日宴,收取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4800元。2017年12月,经湘东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文海凡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森林公安局芦溪镇派出所干警阳绍招“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0月5日,阳绍招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343.78元。2017年12月,经芦溪县森林公安局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阳绍招行政警告处分。
上栗县长平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万峰收受“红包”问题。万峰在担任长平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红包”款共3700元。2017年 9月,经上栗县卫计委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万峰党内警告处分。
莲花县琴亭镇曙光村变相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底,曙光村“两委”班子成员陈四仔、贺建勇、尹秋毛、陈秋平、胡瑞香5人以借款的名义分别在村财务领取5000元用于个人春节“开支”,后被追回。陈四仔、贺建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经莲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四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贺建勇延长一年预备党员期限处理;2017年12月,经琴亭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分别对陈秋平、尹秋毛、胡瑞香诫勉谈话。
经开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硖石管理办副主任邹任辉收受“红包”问题。2017年3月, 邹任辉收受硖石村某村民香烟两条折合人民币1200元;2017年4月,邹任辉收受硖石村某村民“红包”款2000元。邹任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经经开区纪委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邹任辉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月,经经开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任辉撤职处分。(萍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