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4.11.2017  20:16
  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章贡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黄颖脱公款旅游问题。 经查,2013年3月,黄颖脱未经批准,利用到四川参加某培训班之机,参与组织方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公款报销;2015年8月,黄颖脱未经批准,以考察市场为名,借机到厦门鼓浪屿游玩,相关费用公款报销。此外,黄颖脱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2017年9月,经章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黄颖脱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黄颖脱行政撤职处分。

   于都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谢敏文、总工程师邱东辉、副科级干部朱兴莲等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吃请问题。 经查,2016年12月,谢敏文、邱东辉作为业主单位评标专家,在参与县水利局“农饮管材”项目评标工作中,利用工作便利,分别收受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都分公司经理张某所送现金1.5万元。朱兴莲明知已取消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都分公司的招标代理资格,仍然与该公司经理张某等人商议投标条件,设立门槛,影响投标人资格确定和评标、中标结果,并接受张某等人安排的吃请。2017年9月,于都县纪委分别给予谢敏文、邱东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各1.5万元上交国库;2017年10月,于都县纪委给予朱兴莲党内警告处分。

    崇义县档案局局长周杰公车私用问题。 经查,2016年11月7日,周杰乘坐县“公务用车平台”赣B8011G公车到丰州乡欧家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当天下午16时左右,周杰离开欧家村后没有及时返回县城,而是乘坐公车专程前往丰州乡白石村购买农副产品,往返里程16公里。此外,周杰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9月19日,经崇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杰党内警告处分。

    兴国县长岗乡合富村党支部书记危立新、村主任邱昌桂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问题。 经查,2013年,长岗乡合富村党支部书记危立新、村主任邱昌桂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宴请村干部,先后7次在村财务报销餐费3729元,其中包含烟酒费用1421元。此外,合富村还存在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挪作其他用途等问题。2017年9月1日,长岗乡党委分别给予危立新、邱昌桂党内警告处分。(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