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通报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峡江县市政园林所原所长姚春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经查,姚春明在任峡江县市政园林所所长期间,多次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及他人私车加油,合计5323.39元;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旅游活动前后,还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566.31元;违规多次、多处操办喜宴,收受礼金,宴请对象包含管理和服务对象,且事前事后均未履行“两报告一承诺”。此外,峡江县市政园林所违规发放森林城市绿色通道工作奖,姚春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姚春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姚春明已被免去峡江县城市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县城建局党委委员、县市政园林所所长等职务。峡江县城建局党委书记陈会生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
青原区城郊林业工作站站长欧阳永俊违规私车公养等问题。
经查,2017年1月1日至2月7日期间,欧阳永俊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及单位工作人员私车加油6次,共计1400元。此外,欧阳永俊身为城郊林业工作站站长,对单位公车疏于管理,致使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公车私用行为。2017年4月26日,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欧阳永俊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1400元上交区财政。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弛而不息才会滴水石穿,坚持不懈方能风化俗成。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党委书记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责、率先垂范,把作风建设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端午期间,要紧盯“一桌餐”、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办,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于管党治党不力,导致本地“四风”问题突出的,顶风违纪禁而不绝的,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吉安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