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通报4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典型案例

31.08.2017  01:33

  近日,萍乡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市公路管理局安源分局路政大队路政员文峰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17日,萍乡市抛洒扬尘整治安源点组建后,安源点负责人文峰每个工作日均安排公务车接送本人及工作人员上下班。2017年6月,文峰同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补缴有关车辆燃油费。

  2.湘东区广寒寨乡财政所长邹辉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邹辉利用管理乡政府公务油卡的便利,先后3次在萍乡赵家店加油站为个人私车加油,合计金额846.21元。2017年6月,邹辉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规加油款追缴财政。

  3.芦溪县新泉派出所所长彭忠阳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7年3月24日和4月2日,彭忠阳使用新泉派出所公务油卡先后2次在中国石化芦溪县路行加油站为个人私车加油,合计金额567.12元。2017年6月,彭忠阳同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有关违规加油款追缴财政。

  4.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公车改革已经完成、车补到位的情况下,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赖忠明仍然按照车改前惯例,允许工作日使用执勤执法车接送干部职工上下班。2017年8月,赖忠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费用追缴财政。(萍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