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通报2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典型问题

22.04.2016  20:29

  4月21日,吉安市纪委对2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1、吉安市东固综合垦殖场(管理区)党委书记孙华军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经查,孙华军在担任东固综合垦殖场(管理区)党委书记期间,违反议事原则和招投标规定,在未提交有关会议研究、也未同班子其他成员商量的情况下,采取虚假邀标的形式,将东固综合垦殖场东固柏木岭危房改造项目直接发包给私人老板郭书佐承建,为他人谋取利益。

  孙华军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在“违插”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期间,孙华军未如实向组织报告相关事项,存在漏报瞒报问题。2016年4月,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青原区区委常委会批准,免去孙华军东固综合垦殖场(管理区)党委书记职务,并给予孙华军党内警告处分。

  2、永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贺小武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经查,2015年12月4日,永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赵琼与局党委书记刘仁龙、副局长肖建明开碰头会,同意对原工商局办公楼进行简易装修,装修工程造价必须控制在20万元以内,并决定由贺小武全权负责此事。贺小武接到任务后,直接找到做工程项目的周林文,要求其先对该工程做好预算。2015年12月9日,贺小武向赵琼汇报办公室装修工作,并谎称该装修工程项目按程序找了两家公司进行了议价,准备选定报价低的永新县众乐广告公司承包装修工程,请示赵琼是否可以与其签订装修协议。赵琼听完汇报后,在没有深入核实的情况下,同意由其代表本单位与对方签订装修协议。随后,贺小武代表永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与指定承包人周林文(周林文借用永新县众乐广告公司资质)签订了装修协议,协议价为174323元。签订协议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未将工程发包情况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贺小武采取欺骗的方式,将该局装修工程项目发包给周林文承建。经永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贺小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永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对贺小武作出免职处理。赵琼在原工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导致贺小武违规发包该装修工程,且未将工程发包协议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赵琼作为局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经永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赵琼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各项廉洁纪律,坚决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闯“雷区”、守住“防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违插”专项治理牢牢抓在手上,推进“违插”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又要敢于担当,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问题线索不放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顶风违纪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插”专项治理走过场、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的,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