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准接待为何屡禁不止?

14.06.2015  12:52
原标题:超标准接待为何屡禁不止?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赵文华,县纪委驻食药局联合纪检监察第五组组长张俭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县食药局副局长曹泽云、孙忠平,县质监局副局长杨俊熠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月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得不说,一些地方基层干部每天都在为陪会、陪吃、陪玩“三陪”忙碌和烦恼着,凉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待外单位考察过程中,就提供超标准接待、超规定人数陪餐而且中午还饮酒,更为严重的是,上班时间还花尽心思,安排娱乐消费和洗浴活动。这样的超标准接待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虽然县纪委进行了问责查处,但不免留下种种惊愕。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公款吃喝作为“四风”顽疾之一,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现象,因超标准接待被警告查处的官员不可谓不多。然而,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超标准接待,但仍有人顶风作案,我行我素,打“擦边球”。例如扬州市长朱民阳因接受超标准接待被党内警告,市纪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2013年,崂山区人社局接待某考察团一行8人,安排宴请超过该局内部制定的接待标准,纪委给予区人社局局长苗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加宴请的人员退还超过标准的费用。

其实,“超标准”接待是一种官场潜规则,为何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其一,单位有着自己的“小算盘”,平时与领导接触不多,趁“接待”机会,不遗余力,为给领导留下好印象,搞感情投资,鞍前马后围着领导转,抱领导大腿,唯恐招待不周,相互攀比,大献殷勤搞“三陪”,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其二,财政部门预算、决算编制粗糙,没有细化。财务部门没有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做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稀里糊涂,蒙混过关。财政、纪检等部门也没有制定部门或单位接待经费的管理规范,缺乏硬约束;其三,处罚板子打得轻。对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的违规者处罚只是通报批评和不痛不痒的警告,未触及根本利益,导致一些人心存侥幸,曲径通幽,制度“牛栏关猫”,形同虚设。

无论是隐匿的高档私人会所聚餐,还是公款吃喝的“变形记”,实质还是不正确的权力观作祟。笔者认为,官员拿“重感情”去“揩油”公款,显然这是在抱权力大腿。有人说,人生是用感情勾勒的一幅画,岁月就是用经历书写的一本书。不得不说,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人之所以为人,在于重感情。然而,一旦为官从政就大不一样,要做到慎独慎微,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和原则办事,严格约束自己行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能让欲望迷失了本性,不看眼色行事、不凭感情办事,不夹杂私心杂念、不充当权钱色的奴隶。如果一味想利用“感情投资”获得不法利益,最终结果只能在制度的“紧箍咒”下,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成为时代之殇。

事实上,一个巴掌拍不响。超标准接待人员受到惩处,警示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管住官员的“吃货”之嘴,仅靠政令文件是管不了的,还要靠其自身的纪律自觉、思想自觉、道德自觉。党员干部要绷紧法纪“神经”,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法治观念,敬畏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做遵规守纪的实践者、示范者。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厉行节约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要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不断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对于单位发生或是举报调查核实的超标准接待的行为,要严管更要严办,必须做到“零容忍”,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严惩单位领导责任,该撤职的撤、该降的降,绝不能姑息迁就,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才能使有些人心有所忌,不敢越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