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获密集政策扶植 百姓"海淘"更便捷

26.05.2015  18:07

   近年来,“海淘”成为我国的网购的新宠。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以及国内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海淘”的操作更趋于简便化,而“海淘”大军也呈现出迅猛的增长势头。

  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额达到4492亿元,增速44%,其中进口1290亿元,增速达到60%。

  在巨大的市场面前,各大电商企业也纷纷对“海淘”进行了战略布局。2014年,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亚马逊中国等电商企业纷纷上线海外购物平台。不仅有电商巨头的战略布局,而且物流企业、团购类网站也纷纷跟进了“海淘”市场。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

  2014年12月,天猫国际首晒其成绩单——数据显示10个月以来其交易额增长超10倍;而亚马逊中国在近期表示,其2015年的海外购物平台几乎是以月月翻番的交易额在增长……

  但是,面对如此迅猛的增长速度,“海淘”的问题也更加凸显出来。

  首先是进口税的问题。在电商介入海外购物布局之前,一般的消费者有两种“海淘”方式,找人代购或在国外网站自行下单后由转运公司寄回国内。由于这两种方式都是通过小件邮递的方式进入国内,按照规定仅需收取税率较低的行邮税,大部分商品行邮税税率为10%,有些个人包裹甚至不用被税。国内电商之后也一直沿用了行邮税的税率,给消费者提供了价格更为低廉的产品。

  而相比个人“海淘”和电商的海外集采小包报税的情况,传统贸易企业则要为进口货品缴纳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整体税率水平在40%以上。较大的税额差异可能对传统贸易形成冲击。甚至有业内人士透露,国家相关部门正在调研行邮税调整问题。

  除了进口税费的问题,“海淘”也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与传统外贸企业的“集装箱”式大额交易不同,“海淘”一般批次多、批量小、品种杂、货值低。类似化妆品一类商品,大宗进口须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如若通过跨境网购,以快递或者邮寄的方式运输,则可以躲过检验检疫监管,悄无声息地走进千家万户。在5月14日,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要求的检验检疫工作体制机制。

  面对国人日益庞大的消费需求,不仅商家看到了“海淘”的商业机会,政府也看到了海外消费中所孕育的“稳增长、调结构”的价值。

  从4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开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从国务院到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六大政策、意见,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地支撑——

  4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认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是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围绕满足消费升级要求,通过完善税收调节等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进出口环境,增加群众购买意愿较强的消费品进口,促进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出口,有利于扩内需、保就业、惠民生,对推动国内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也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有关部门要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抓紧拿出具体方案。

  9天之后的5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指出在跨境电商方面,政府将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5月12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将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海关总署5月14日发布消息,自5月15日起,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该新规推出后,海关将对跨境电商实行365天24小时保持服务在线,为跨境电商办结海关手续,并在周六日仍照常审核发货。

  质检总局也在5月1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检验检疫工作进行了针对性的安排和举措。

  5月15日,商务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针对跨境电商发展提出将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加快电商海外营销渠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