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讨薪,请让未成年人走开
19日13时许,在河北冀州一处新建楼盘,一名14岁女孩帮父亲讨薪时从17楼跳下,坠落于救援气垫上,16时4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有关人员采取控制措施,对事件展开调查。(1月20日《新文化报》)
每年的年关,都是民工讨薪高发期,要想足额按时拿到应得的血汗钱,除了爬楼讨薪,似乎别无他法,现实也确实如此。
其实,不是被逼无奈,谁愿意从高楼纵身一跃呢,生命只有一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公平的,因此,珍惜生命比啥都重要。可是,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却眼睁睁看到工钱被拖欠,讨要无门之下,弱势群体们于是想到了爬上高楼顶端,意欲引起公众关注、官方关注与警方关注,从媒体报道来看,这种讨薪方式往往极为有效,因为害怕被曝光,更害怕承担责任,于是拖欠工钱者心虚了、胆寒了,不得不当场给付工钱、结清账款。
对于恶意拖欠民工的工资乃至包工头的工程账款,国家一再发出警示,任何单位、任何人也不得随便拖欠民工工资,否则必然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问责。可是,一些欠薪者显然习惯了当大爷,根本不拿法律法规当回事,包工头张浩从四川来到河北做工程,满怀着致富的希望,可是90万元的工程款却迟迟不能结账,不仅让他陷入困境,更让跟着他干活的民工一起受罪,拿不到工钱,意味着这个年关很难挺过去。14岁的女孩为了帮父亲一把,从17楼直接跳下来,这是对无良的开发商的无声控诉,只可惜花季少女未能从救生气垫上逃过一劫,最终还是过早地离开了人世,此情此景,令人唏嘘,更令人哀叹。
毫无疑问,开发商必须受到制裁,不管是经济上的还是法律上的,只有让他们付出高昂的代价,今后才不会、不敢拖欠工钱,也才能对其他开发商起到警戒作用。除了痛恨开发商的无耻外,我还有话要说,作为包工头的张浩,本不该让自己的孩子参与讨薪,即便是孩子主动自愿参与,也应强力阻止,原因在于孩子年幼无知,根本不懂得如何维权,更不知生命的可贵,往往会一时冲动,做出不明智之举,况且拖欠工资一类的社会阴暗面也不宜灌输给孩子,让他们过早地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因此,对于花季少女的死亡,我以为其家庭也有一定的责任。这个跳楼事件再次警示我们,维权也好、讨薪也罢,必须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这是保护孩子的需要,更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愿悲剧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