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群:践行“三严三实”要做到四个“心中有”

23.06.2015  18:10










        江西法院网讯  6月19日,萍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雪群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强调,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做到四个“心中有”。

        要心中有党,坚定理想信念。学习是提高自身修养、增强免疫力的有效途径,是筑牢理想信念的重要基础。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养成读书的习惯,从书中不断地汲取正能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第一,  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追求、为民情怀和历史担当,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第二,要学习党章,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三,要学习传统文化的精华,学习党的历史,增强我们做人的思想支撑、文化支撑和哲学支撑,铸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第四,要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坚定我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追求。要有职业认同与理想,尊崇法治,让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落地生根,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的守护者和保障者的神圣职责。

        要心中有民,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第一,要秉持公正。当干部、当法官、做人做事,必须要公道正派,任何时候都做到出于公心,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干干净净。必须始终秉持一颗严格公正司法的心,坚守司法良知,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公正裁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二,要亲民为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时候都必须装着群众、想着群众,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多为群众考虑,决不能脱离群众。要着眼司法为民,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一要强化司法便民,继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窗口的服务质量,加强审判信息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二要提升司法利民,妥善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要心中有责,工作敢于担当。第一,要忠实履职尽责,增强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要对工作保持热情、充满感情、怀有激情,主动作为、有效作为的进取精神,履行好职责,为法院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第二,要坚持苦干实干。当前法院的诉讼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案情也越来越复杂。化解这些纷繁复杂的矛盾必须依靠大家的苦干实干,靠大家的专业素养和政治智慧。第三,要敢于担当。在是非面前绝不能犹豫、矛盾面前绝不能退缩、责任面前绝不能推卸、原则面前绝不能打折。对于歪风邪气敢于坚持斗争,对于不当干预敢于坚持原则,对于遇到的困难敢于挑战自我。同时,组织上对于那些勇于担当的同志,要切实加以保护,不能让他们因认真履责而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要心中有戒,时刻严守规矩。“”就是红线,不能逾越。第一,必须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党章是一名共产党员最大的戒律,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每一位党员都要认真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和责任。第二,必须要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时刻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到慎微、慎交、慎独,以公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当事人。第三,要规范用权。面对外界复杂严峻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要理顺承办法官、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列出各自的“权力清单”。二要规范各个审判执行环节的权力,加强监督和制约。三要通过制度来保障法官独立的思考、独立的意见,保护法官提高抗干预的能力。最后,要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要按照“三严三实”的新要求,抓好对法院队伍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使从严治院成为法院队伍建设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