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质疑上海踩踏事件为何无更高层级领导被追责
22.01.2015 12:54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群众自发聚集”的定性,不能成为有关官员减责或免责的挡箭牌。人民利益比天大,不是用嘴说说这么简单,只有所有失职、失察官员都被纪律和法律严厉追责,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获得保障。
21日,上海公布“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黄浦区委书记、区长被撤职。
2014年12月31日晚,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件,共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36个年轻的生命,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之际陨落,惨剧令举国震惊、世人哀伤。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为2014年画下一个悲伤的句点,血的教训必须被永远牢记。正如此次上海市联合调查组所总结的,踩踏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包括: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失当。如何让有关部门和官员汲取教训,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严厉追责是重要的第一步。
在悲剧发生后的第21天,有关联合调查组拿出了一份比较详尽的调查报告,初步厘清责任,并据此给出处理意见。调查组的问责名单上,有11位当地官员,其中黄浦区委书记周伟、区长彭崧等人被撤职。尽管有关报告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但还是有舆论提出质疑:为什么被问责官员都集中于区级层面,为什么没有更高层级的地方领导被追责?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22.01.2015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