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何时能“挂失即注销”
各地公安部门发现,不少丢失、被盗的二代身份证并未自然消亡,而是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在网络黑市公然叫卖。几经倒手后,这些身份证或被用于冒名开银行卡牟利,或被用于他人隐身作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公安部将于年底前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最大限度防止丢失、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北京青年报》4月21日)
近年来我国公民丢失、被盗的二代身份证越来越多,2014年仅天津一地即挂失超过19万张二代身份证,我国每年丢失、被盗的二代身份证总数可达数百万张,数量之高令人咋舌。与此同时,许多地方都曾出现二代身份证被冒用,导致身份证主人无端被抓、无端背债等现象,这不仅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困扰,也给社会管理、金融秩序带来混乱。
而建立丢失、被盗身份证的信息管理系统,不能只是将丢失、被盗的身份证信息“一网打尽”,方便人们登记或核查。最关键的还是,在建立挂失、被盗身份证数据库后,要让银行、铁路、民航、通信、宾馆等用证大户与公安部门的数据库直接对接与联动,共同做好身份证查验工作,以解决此前扫描身份证时看不到挂失、被盗信息的缺陷。
从技术手段上说,丢失、被盗身份证也要尽快像银行卡、电话卡那样实现“挂失即失效”。早有人大代表建议,用新版身份证取代二代身份证,新版身份证增加密码、指纹等认证功能及注销功能,以避免身份证被非法利用。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介绍,每个身份证都有三个编号,一个身份证号、一个人像照片编号、一个身份证卡体编号,以目前技术,通过这三个号码来区分新旧身份证,把挂失后的旧身份证停用、注销并不困难。
二代身份证的“注销缺陷”,实质上是管理缺陷;对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现象处罚太轻,也是管理缺陷之一。期待公安部门直面问题,主动作为,加大对身份证安全的保护,以免丢失被盗的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