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月起车用柴油升级为国四标准 每吨加价370元

30.09.2014  12:42

人民网南昌9月30日电 (肖成)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今年10月1日起推广国四车用柴油,实行优质优价,每吨比国三(标准品)提高370元(折每升0.32元)。10月1日到12月31日为置换过渡期,置换过渡期间,国三与国四车用柴油并行销售,年底前国三车用柴油全部置换为国四车用柴油。目前,中石化、中石油江西省石油分公司现已做好国四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在2014年底前,全国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车用柴油全面升级为国四柴油,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与国三车用柴油标准相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主要指标更为严格,最主要体现在油品中的硫含量大幅度降低(从每公斤350毫克降低至50毫克)。硫含量的大幅降低,可有效减少车辆尾气中硫化物的排放,降低形成酸雨、雾霾的几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空气环境,同时能使油品燃烧更充分,提高发动机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车用柴油质量标准的提高,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车用柴油升级至国四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国家出台了具体的加价政策。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规定,国三车用柴油升级至国四标准,加价标准为每吨370元(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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