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三大常见误区 全买不等于全赔

29.10.2014  19:38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随着私家车的日益增多,许多车主都不惜重金购买车险,就是希望买个心安。然而,许多人对于车险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常见的车险理赔误区。

     误区一 :“全险”不等于全赔许多购买新车的车主都会购买所谓的“全险”,但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赔付。所谓“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它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比如车损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情况,就属于责任免除。如果发生发动机浸水等事故,车主只有投保了相应的涉水险才能获赔。

     误区二 :理赔方便可以制造假案少数车主为了理赔方便,就希望依靠汽修企业的帮助,通过非法的途径制造假案获得赔偿。然而,这样往往会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车险制造假案骗保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如果车主在保险公司有不良保险记录,在第二年投保人续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提高所投车险的保险费率,上升幅度最高可达30%。如果连续多年有不良记录,保险公司还可能拒保。

     误区三 :可以先修车后报销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自己先找修配企业修车,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这种做法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要知道出险后应首先打电话报案,拿到交警开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派人查勘、定损后,才可以对车辆进行修理。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自己先修理车辆,那么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就可以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就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维护。(来源:南方日报)